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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年薪低于6万的“打工人”个税扣缴明年起有变化”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25 07:42:02 浏览: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媒体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法的公告》(简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对年收入6万元以内的纳税人所得税抵免作了详细规定。

但是《公告》及其解读还是相对专业的,普通人听着可能有点蒙,但是河南商报记者找到了税务专业的人,给我们翻译了一下。

a

年收入6万元以内纳税人的退税明年开始有新的变化

《公告》称,在上一完善纳税年度内每月按同一单位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对年工资、薪金所得6万元以下的居民个体,代扣代缴义务人自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扣除费用直接按年扣除6万元扣除 即纳税人累计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月份,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和年内的后续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相应纳税人备注栏注明“去年各月有申报,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好消息! 年薪低于6万的“打工人”个税扣缴明年起有变化”

解读

具体来说,《公告》首先优化了两种纳税人代扣代缴的做法。

第一类人在上一纳税年度各月按同一单位扣除申报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年工资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居民个体第二类人是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体,如保险营业员和证券经纪人。

除此之外,这两类纳税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适用于《公告》。

对第一类人,首先,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全部在同一公司工作,代扣代缴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其次,上一年度1~12月累计工资收入(每年不重复奖金等各类工资收入,不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 最后,本纳税年度从1月开始,仍被该公司雇佣,获得工资收入。

对第二类人,(一)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全部在同一单位获得报酬,并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2)上年度1~12月累计劳务报酬(不扣除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三)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本公司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取得代扣代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由此可见,同一公司有稳定员工,有完善的纳税年度,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是《公告》适用的重要条件。

举个例子就很容易明白了:小李到2021年为止是以a为单位的员工。 a单位年1~12月每月为李先生办理全员扣除明细申报,假设李先生的年工资收入共计54000元(不到60000元),李先生可以在2021年适用《公告》。 赵先生3~12月(不是全年)在b公司工作,全年工资为54000元。 假设赵先生2021年在b公司工作,但由于前一年不只是b公司,所以《公告》不适用。

“好消息! 年薪低于6万的“打工人”个税扣缴明年起有变化”

除此之外,财税专家王国娜向河南商报记者表示,有必要注意《公告》。 即扣缴义务人必须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书》的相应纳税人备注栏中注明“去年各月有申报,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对此,王国娜解释说,由于各单位的情况不同,有利于系统的识别。

b

累计收入超过六万元的月

我该怎么计算税金呢

国家税务总局在解读《公告》中表示,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累计扣缴费用自1月起直接按每年6万元计算扣除。

一般来说,纳税人累计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月份,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和年内的后续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全员扣缴申报。

虽然完全看不见了,但是税务部门的语言创作很好地发挥了作用呢。 还是听听专家的说明吧。

解读

如果工资累计超过6万元,之后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计算呢?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例子。

周先生是a单位的员工,年1~12月以a为单位取得工资50000元,单位每年1~12月工资收入个体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

2021年,a单位每月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支付“三险一金”2000元。 在不考虑其他扣除的情况下,按照原代扣代缴的做法,周先生必须每月征收30元的税。 使用新的代扣办法后,1~7月,老周累计收入( 8000×7个月=56000元)不足6万元无需纳税8月开始,老张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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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预扣税=(8000×8-2000×8-60000 )×3%-0=0元

9月预扣税=(8000×9-2000×9-60000 )×3%-0=0元

10月预扣税=(8000×10-2000×10-60000 )×3%-0=0元

11月预扣税=(8000×11-2000×11-60000 )×3%-0=180元

12月预扣税=(8000×12-2000×12-60000 )×3%-180=180元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支付收入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本人预计合并多项所得后年收入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在当年1月退税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 因此,假设a单位预计2021年发放小周年工资96000元,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周确认后,可以按照原代扣代缴的做法每月抵扣申报30元税款。

“好消息! 年薪低于6万的“打工人”个税扣缴明年起有变化”

“为纳税人提供一定的便利是首要的。 ”。 他介绍说,河南中兴税务师事务都仅限于企业总经理陈俊岭,年收入在6万元以内的人们,如果每月收入波动较大,就无法预先判断年收入。 的做法是,需要在某几个月内代扣代缴税款,年底申请退税。 新方法的实施,对这些人来说,不需要在年末进行纳税结算,减轻了纳税负担。

c

减轻年收入6万元以下群体的征税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在解读《公告》中表示,考虑到新税制的实施已经有完善的纳税周期,纳税人也有实行新税制后的年收入纳税数据,对部分职工稳定年收入不足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红利的基础上,免征其税款

“其实我觉得不仅方便了纳税人,也方便了征税者。 减少了相当多不必要的退税、申报等商家”王国娜告诉河南商报记者。 她认为,对于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来说,国家给予了他们一种简化的征税方法,以再次实现符合现实情况。

解读

具体省去了哪个环节的麻烦? 根据新旧做法的对应,更加明确了。

举个例子,小张是a单位的员工,年1~12月以a为单位取得工资50000元,单位进行了年1~12月工资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 2021年,a单位1月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 按照原代扣代缴办法,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的情况下,张先生1月代扣税( 10000-5000 )×3%=150元,其他月无需代扣税。 全年结算显示,小张的年收入不足6万元,所以这150元需要用汇款结算。 使用《公告》规定的新代扣办法后,张先生从1月开始直接扣除全年累计扣缴费用6万元,无需代扣税,无需在年末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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