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报业网免费收录优秀的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99
  • 快审网站:8
  • 待审网站:24
  • 文章:3017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构成盗窃吗?你如何看?”

“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构成盗窃吗?你如何看?”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8 07:06:02 浏览:

喝了超市的饮料之后付款会被盗吗?

示例

最近,一个短片平台称这样的信息引起了网民的关注。 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超市买东西时,孩子口渴得受不了,母亲马上从架子上拿了一瓶饮料,先给孩子喝了几口。 在她看来,这似乎更理所当然。 但是,在结账的时候和超市的老板发生了麻烦。

当时,这位母亲拿着打开的饮料瓶去柜台扫码,但超市老板拒绝结账。 他认为,在没有付款的会计情况下,提前喝饮料是盗窃,要求赔偿10倍。 但是这位母亲并不高兴。 她以为孩子渴了一时忍不住喝了饮料,之后也一定会原价支付。 为什么会被盗呢?

喝完饮料再付钱不是盗窃吗? 这个短片底部的评论区有两万多网民在线交流,但大部分网民选择与被罚款的母亲站在同一“战线”。

一位名叫“阿馨”的网友评论说:“自觉拿着瓶子去结账不是盗窃行为,偷10的应该喝完拍屁股走人。”

一位名叫《风吟柳絮》的网友说:“这样的评价很武断,毕竟没有逃跑的单位,完全可以进行人性化的信息表达,不是下一个例子,超市也没有处罚权。”

一位名叫“饼大叔”的网友也表示:“法学有实际的例子。 超市明码标价的时候给我们报价。 顾客结账时,喝了饮料,判断双方的交易合同有效,顾客结账就行了,并不违法,约定了口渴保护生命权。 ”。

但是,对此持相反态度的网民也极少数。 一位名叫“兼得斋书画研习”的网友表示,只要在超市购物,不付钱,所选商品都是超市,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在付钱前采用该商品。 等你付了钱,和超市的买卖合同就生效了。

释法

在超市喝完饮料后再付款并不少见,就像超市老板说的那样,这位母亲的行为是盗窃吗? 对此,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的于寒律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母亲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行政违规?

首先从母亲是否构成盗窃罪开始解体,个人认为母亲不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必须符合犯罪构成,根据通俗说法的四个要件,是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视频中显示,母亲在给孩子喝饮料后,没有将饮料藏起来,也没有离开超市范围,而是主动到收银台结账,因此,从主观上来说,母亲并无非法占有店主财产的意图。 客观上,母亲和超市老板争夺的是收银台,母亲主张付款,行为人(母亲)和标的物(饮料)都在超市内,属于超市老板可以控制的范围,母亲也没有对他人实施财产控制的行为 同样,也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盗窃行为条件。 这是因为也不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构成盗窃吗?你如何看?”

母亲有民事责任吗?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超市和前来购买商品的顾客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想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21条规定,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承诺的《合同法》第25条规定,约定生效时合同成立。

由于这个问题,超市把饮料放在架子上表示价格是“要约”的意思,妈妈以顾客的身份进入超市,确认商品的种类后领取价格,从架子上取出饮料的行为就是“承诺”的意思,据说此时买卖合同成立了 但是,合同成立后,何时履行支付义务,还没有确定约定。 这是因为很难认为母亲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有人可能认为在超市买东西结账后再录用是惯例,但这种观点也不能一概而论。 以在餐厅吃饭为例,有饭后结账的餐厅,也有先付款后吃饭的餐厅。

“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构成盗窃吗?你如何看?”

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来说,构成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有过错。 如上所述,案件中的这位母亲作为买卖合同的买方,从货架上取得饮料时,与超市达成了买卖合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金的意思,因此其行为本身没有过错。 因为这不是侵权。

案件有其他法律责任吗?

相反,短片中提到的超市老板的行为值得探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取胁迫、威胁或者威胁的做法,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产的行为,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罪。

视频显示,超市老板在收银台监听母亲,母亲知道其付款意向,并未企图偷饮料逃避付款,但他认为母亲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要求赔偿10倍。 作为超市老板,只要母亲和孩子没有达到要求就不能离开超市,因此有可能将母亲的盗窃行为视为威胁,在精神上受到强制。 再要求“赔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行为,但由于饮料价值通常在10元以下,10倍赔偿金不足100元,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不能构成具有刑法意义的敲诈勒索罪,但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规定,

“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构成盗窃吗?你如何看?”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