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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慈善有诸多灰色地带 关联法律体系亟待健全”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13 09:06:02 浏览:

“网络募捐金额占全国社会捐赠总量的比例从去年的0.4%上升到2019年的4.1%”、“近三年来,中国慈善组织网络募捐新闻平台募集的捐款额每年维持在20%以上,2019年的入 这是10月31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在北京发表的《中国网络慈善快速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公布的数据。 这是我国网络慈善行业的第一份研究报告。

“互联网慈善有诸多灰色地带 关联法律体系亟待健全”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网络慈善,特别是通过大病求助于网络平台的个人帮助缺乏直接有效的法律规制,个人帮助通过互联网从熟人圈流向陌生公众,事实上是有法律意义的公开募股和 报告完整地提出了网络慈善捐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半个月前,提请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组检查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慈善法在应急机制、新闻发布、志愿者、法律普及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并且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不要对网络慈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要加快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理解、宽容、积极的态度全面快速发展网络慈善工作。

现有的网络慈善法律规制政策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的网络慈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网络慈善是指受到慈善法律规制的网络募捐。 广义的网络慈善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以帮助他人为目的的慈善活动。

报告指出,作为一种新事物,网络慈善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慈善机构与募捐新闻平台、捐助者、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清楚。 网络慈善捐赠平台的新闻公开和透明度不足。一些网络平台将商业活动与互助和慈善活动交织在一起,目前的政策处于模糊状态。 相关部门对网络慈善监管缺乏比较有效的协同。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谢琼教授表示,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规政策存在缺失和网络特殊性,“从年到年起草制定慈善法时,网络慈善尚未形成燎原之势,法律淡化。

谢琼目前正在整理管制互联网慈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包括慈善法、网络安全法、《慈善组织公开募股管理办法》、《公开募股平台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网络新闻服务管理办法》 包括《慈善组织网络公开募股新闻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网络公开募股新闻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个推荐的领域标准等。

“互联网慈善有诸多灰色地带 关联法律体系亟待健全”

参与报告调查并撰写的许多学者一致认为,这些法律规范不能涵盖网络慈善活动,执行也存在问题。

慈善法规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利用其平台验证公开募股的慈善机构的注册证书、公开募股资格证书。” 《公开募股平台服务管理办法》也只是做了粗略的规定,缺乏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另外,网络慈善活动范围不明确,对新出现的慈善现象和慈善活动的管制不充分等,目前对利用网络进行慈善活动没有足够的有效管制。

“互联网慈善有诸多灰色地带 关联法律体系亟待健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员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汪敏分解认为,互联网在广播、电台、报纸等以前就有媒体功能,支付行为直接发生。 虽然网络已经是慈善行为的地方,但这些特点决定了不应该将网络慈善活动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进行的募捐等慈善活动联系起来,需要更具体、更比较的法律政策法规。

缺乏互联网慈善政策造成了灰色地带

报告指出,慈善法实施4年多来,慈善法中制定网络募捐相关规定的政策大多致力于加强慈善组织网络募捐新闻平台的监管,但对网络慈善的模糊界线很少

报告书是支付宝( Alipay )提出的“相互保险”于年11月变为“相互宝”的例子,前者的全称是“相互保险大病互助计划”,是信美人寿保险企业提出的相互保险业务,相互保险条款等必须接受银保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其 后者变成了蚂蚁金服独自运营的“互联网大病互助计划”,从“互助网+保险”变成了“互联网+互助”后,从有监管变成了无监管。

“互联网慈善有诸多灰色地带 关联法律体系亟待健全”

目前,滴滴、苏宁、360、美团、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纷纷推出网络互助业务,“网络互助”持续快速发展。

今年9月初,中国银保监会向非法金融活动局发表了《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拆解与对策建议研究》报告。 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利益相关者风险不容忽视,部分预收款模式会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管理,可能会引发社会风险,尽快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副秘书长、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陈斌表示,这些网络互助筹款是金融保险行为还是社会中青的慈善行为,需要由相应法律加以界定,确定相关监管部门及其权利边界。 否则,根据金融保险业监管,有可能消灭这种互助或慈善活动。

“网络捐赠大多为小额捐赠,捐赠人需要捐赠账单抵扣税款,但按照现行规定获取账单的周期太长,小额捐赠人无法获得税收支持。 此外,根据现行规定,慈善机构有义务为每笔捐赠开具发票,但网络捐赠金额很少,许多慈善机构承担了提供小额账单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 陈斌进一步分解说。

陈斌以促进网络慈善活动长足快速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慈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在慈善法中增加对网络慈善活动的法律规制,划清网络慈善活动边界,规范网络募捐行为, 提出要确定网络平台的相应责任,禁止以从事慈善活动为名义的网络慈善诈骗,为网络平台、网络筹款主体和网络慈善参与者提供具体明确的行为依据。

“另外,应落实开通电子账单服务、提供更便捷的减税服务等支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依法惩治网络募捐中出现的不法行为是保持网络慈善活动快速发展的较为有效的措施。 ”。 陈斌说。

个人援助需要堵塞法律监管的漏洞

报告定义为广义的网络慈善,如特别关注个人网络援助,因个人陷入困境而通过网络平台求助,网络平台为帮助特定个人提供网络募捐服务等。

报告以网络大病救助平台水滴筹为例,水滴筹诞生4年多来,截至今年8月底,为130多万经济困难大病患者提供免费筹款服务,累计筹款金额超过330亿元,累计捐款人数超过3亿3千万人。

腾讯发起的“99公益日”年交流人数达到18.99亿人,捐款达到30.4亿元。 “99公益日”的募捐者是有公开募集资格的慈善机构,但项目发起人五花八门,除了没有公开募集权的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专项基金外,还有个人资助者、公司、医院、村(居)委员会、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谢琼表示,包括被称为“中国网络慈善活动”的“99公益日”等网络慈善活动在内的网络自身存在的虚拟性、隐蔽性、诸多复杂性等特征,以及慈善机构网络募捐新闻平台的审查机制存在脆弱性 他指出,为参与慈善活动提供便利,网络诈骗、诈骗等现象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喜爱。 “99公益日”在开展中也分不清对个人的援助和公开募股,考核不严格,违法开展公开募股等问题不可避免。

“互联网慈善有诸多灰色地带 关联法律体系亟待健全”

关于个人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法律规制问题,谢琼表示:“法律严格规范其行为,保护其快速发展,明确这些网络平台的责任、权利边界是法律规制的考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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