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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不容亵渎!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3-29 00:03:01 浏览:

读者发表了贬低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发言。 重庆公安:这位读者至今仍住在国外,忙于互联网

2月21日19时左右,重庆市沙坪水库区警方接到通报,读者“@tscb8”在青岛新闻网微博评论区发表贬低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沙坪坝区警方高度重视,很快展开了调查。 该读者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王某(男,19岁),2019年7月被确认居住在海外。 目前,警方以涉嫌寻找被害人作案为由拘留了王某刑警,并在网上逃亡。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互联网空之间不合法,对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烈士不容亵渎!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说卫国戍边英雄坏话的河北秦皇岛读者被逮捕15日。

2月21日14时左右,当局接到青岛新闻网微博网民通报,一名读者发表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后,当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21日下午逮捕嫌疑人唐某(男,20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嫌疑人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警方表示,互联网空之间不合法,英雄烈士不容亵渎,广大读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据贵州南明公安分局2月22日官方微信通报,2021年2月21日上午8时左右,南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逻发现:一位读者在朋友圈发表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 对此,南明公安迅速展开调查,当天上午10点左右,在南明区花果果园的家中,查获了该读者代某(男,30岁,贵阳人)。 供认代替某人发表非法言论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代某进行了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英雄不可亵渎,烈士不可诋毁,互联网空之间不合法,对藐视英雄的行为,警察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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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官博@茂名滨海平安 22日消息,2月21日12时左右,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微信群里有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发言。 对此,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当天22时左右,查获该嫌疑人田某论(男,40岁),供认在微信群里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并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为“/h/”。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烈士不容亵渎!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在此前的两天中,南京、北京、四川等地已有不少网民发表诋毁戍边英雄的言论,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

2月21日18时,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绵阳一网民污蔑戍边英雄,被拘留7天。

2月20日16时左右,当局接到通报,读者“知名zed ”在青岛新闻网微博评论区发表贬低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 市公安局对此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 2月21日9时左右,该读者杨某(男,25岁, 绵阳涪城区人)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亲自到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的原派出所自首,供认违法发言的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进行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烈士不容亵渎!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2月21日9时左右,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

2月20日,一位群众向公安机关通报,一位读者在微信群里发表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起群里成员强烈不满。 对此,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当天21时左右,查获读者陈某强(男,28岁) ,供认为发泄个人感情而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 目前,此人因涉嫌死亡事件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从事。

2月20日13时左右,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警方通报。

2月19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读者“辛笔小球”在青岛新闻网微博上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贬低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逮捕2月19日晚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仇某(男,38岁,南京人,网名“辣笔球”)

经审查,仇某引起读者关注,在微博上供认了歪曲事实、贬低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行为。 目前,南京警方对仇某涉嫌挑衅罪进行刑事拘留。

互联网不在法外,我国法律规定侮辱英雄烈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禁止公安、文化等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 对公开侮辱英雄事迹和精神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利用报纸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编造虚假新闻散布在新闻网上,引起骚动,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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