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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陆龟被判刑”是一堂普法警示课”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30 12:12:02 浏览:

我知道从马达加斯加等地走私的辐龟、骷髅龟、赫尔曼陆龟、豹纹陆龟等野生濒危物种被国家法律禁止买卖,但只有少数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和满足个人喜好,才会买卖珍贵的濒危物种 日前,江苏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依法判决班某、张某等被告非法贩卖、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7名被告人均被定罪。 ( 9月22日《检察日报》)

““买卖陆龟被判刑”是一堂普法警示课”

很多国家都有饲养宠物的生活习惯,但是饲养宠物时不要越过法律、是非、底线。 特别是不能把野生保护动物当作宠物。 班某、张某等因违法销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陆龟被判刑,是对社会的相关普法和模范警告。

“买只小乌龟当宠物”成了有点养人宠物的新选择。 特别是走私到马达加斯加的辐条龟、骷髅龟、赫尔曼·陆龟等,由于外表美丽,在乌龟圈很受欢迎。 有人将其视为“新宠物”,也有人从中窥见盈利赚钱的所谓“商机”。 出乎意料的是,陆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中的保护物种。 我国是本公约的缔约国,国家依法批准本公约附录中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买卖陆龟被判刑”是一堂普法警示课”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获、杀害国家要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要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某是合法经营宠物网店的店主,被处以10年罚款10万元的重罚。 不仅非法贩卖了25只陆龟,销售金额超过了11万元,他所知道的故意犯和示范法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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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班某在网上查阅了陆龟属于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非法买卖等相关知识,了解到陆龟因买卖被定罪的例子,但陆龟在养龟圈受市场利益诱惑,抱着侥幸心理,最终还是冒险离开了陆龟。 为了避开众人的目光,班在发布交易链接时,将宝贝名称标示为“波兰血统纯正的布偶猫”,并通过“海鲜”快递完成交易。 因为班级某些行为的“故意”性质明显,是“情节严重”的情况,这受到了顶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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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有底线,遵守法律很重要。 看到“陆龟买卖被定罪”的例子,必须引起人们的关注、反思和警醒。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饲养个性化宠物已成为潮流,但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该是饲养宠物的“禁区”。 如果购买珍贵且濒危的野生动物,无论是个人饲养还是借用机都会受益,只要没有林业行政部门的批准手续,法律是不允许的。 期待宠物爱好者提高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抵制非法交易。 (郑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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