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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你会签吗?房子被打隔断 黑中介设陷阱 房屋租赁怎么保障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9 11:42:02 浏览:

好房子被切断,定金不能住房间,黑中介被设圈套……到了租房的季节,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备受关注——。

房屋租赁,要在这份合同上签字吗?

阅读提示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学旺季、毕业季到来,半年租房市场低迷,又活跃起来。 租房带来的哪些坏心事层出不穷:好房子被屏蔽,租房子不能上学,也要注意黑中介图案的陷阱合同。 法官提示:租赁合同要慎重签署。

随着疫情的好转和入学季节、毕业季的到来,房屋租赁市场开始活跃,随之而来的是合同陷阱、租户与房东的纠纷等不良担心。 租赁合同时,租户为了避免风险必须观察它们的复印件吗? 房东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子被隔开了——房东吃了一个切

2019年1月,青岛的高先生空房间租期满。 她去租房子的时候,房间里的景象吓了她一跳。 原来两室一厅的房间分隔成了三个房间,承租人成为了两个房东,把房间分成了三间房子。 另外,原来精装房的木地板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洞,在墙面上贴胶带的痕迹很难去除,橱柜里塞满了废弃的矿泉水瓶和塑料袋。

她发现以前的租客建议把房子打扫干净时租客说打扫房间不是自己的义务 很遗憾,高先生只能自己收拾一点房子,换坏家具。 “之前和出租人签订合同的时候,以为只有一家来租,最后两个房东租了房子借给了其他人。 另外,要求租户保护室内家具,在移动时把房子打扫干净的合同也没有确定。 这也给了自己一个教训。 今后必须在合同上注明约定书,定期来检查房子。 ”。

“这份合同你会签吗?房子被打隔断 黑中介设陷阱 房屋租赁怎么保障自身权益”

像高先生一样,房屋租赁中房东大多处于主导地位,但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不好的事件。 为了不使后期维权困难,租赁合同必须签署。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起判决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先生因经营需要,委托中介企业寻找房源,经介绍与王先生于年9月3日签署《定金收据》,并约定于年12月15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但是,由于王先生隐瞒了住宅的实际面积等理由,最终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所以住宅被出租人采用。 李先生向法院投诉,年9月3日李先生和王先生签署的“定金收据”王先生将退还定金10万元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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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考虑到李先生签订黄金合同当天进行了房屋实地调查,王先生也将房屋的产权证明原件提交给李先生核实。 李先生认为房屋外面的面积与实际不符,没有尽到仔细的核实义务,因此没有证据说明王先生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最终李先生要求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支持。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人们经常采取签约金的方法,保障租到满意的房子。 但是,法官警告说,租户在签订合同金合同之前,必须查明房屋的实际情况,充分仔细地调查是否符合对方的说明。 如果发现因疏忽或疏忽而付了定金后,希望出租的房子有问题,此时维权也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

租房子也不能上学——租户有苦难的话

最近,入学季节到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学校周边房屋租赁纠纷的典型案件。 据案情透露,为处理孩子上学问题,租户王某与户主曲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曲某承诺明年协助王某孩子入学。 但是,曲某通知王某的这个房间将被出售,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继续租赁,不能协助王某孩子进行学校的核查。 王某认为曲某的行为未能实现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目的,构成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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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梁立君解体表示:“王某知道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孩子进行入学核试验所需的期间也应自行履行充分的观察义务,但双方没有约定协助孩子进行入学核试验的具体期间。 王某未能证明为子女处理入学核验系双方当事人的协议的,要求房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承担这一义务,明显加重了房主的合同责任,对曲某明显不公平。 ”。 最终,法院判决不支持王某的赔偿请求。

“这份合同你会签吗?房子被打隔断 黑中介设陷阱 房屋租赁怎么保障自身权益”

梁立君介绍说:“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必须具体确定,否则存在无法实际履行的风险。”

法官赵胤晨暗示,口头达成的承诺也必须书面执行。 “租赁双方应当妥善保留租赁合同和押金证明,观察合同有关事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

长租企业的退路——小心黑中介

据悉,近日,成都多名租客和房东在网上发布新闻,称遭遇租赁企业行驶状况。

一位租客表示,4月1日与该企业员工在租赁地点签订1年合同,按合同缴纳1年租金和1月押金,总额20800元。 但是8月7日,房东说中介企业没有向房东支付7月和8月的房租。 因此,最迟8月20日必须回收房子。 之后,租赁双方无法联系到租赁企业的人,工作地点也要去大楼空。

随着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租赁公寓吸引了众多租客,加之多家房屋租赁公司采取“高收入低出”、“长收入短付”的经营模式,爆仓跑路现象也不少,最终损害了房东、租客双方的利益

有业内人士警告说,出租人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另外,要特别观察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法条款,在合同中尽量约定按月或最长按季支付租金,警惕一次不预交三个月以上租金而折价租金的诱惑,不预交大额租金。

另外,签订合同,还必须注意黑中介名目繁多的“陷阱”合同。 采访中的记者发现,有些租赁合同只有一页,有些长达10页。 部分合同标明水电、物业费等基础费用,部分还标注了卫生费、排污费等各项,部分费用价格不详。

年,刚从大学毕业的人比过去设置在黑中介的“卫生费”受害更大。 “合同中卫生活费一栏是空白的,我以为和我无关,没在意。 之后,三个中介给我打电话,要求我支付卫生费,费用从最初的356元提高到1000多元。 ”。 如果比想拒绝支付卫生的话要花更多的时间,中介就会威胁不支付那个费用,不想拿回中介费。

目前,许多地区出台了租赁合同网络签名备案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客户免遭黑中介坑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警告出租人选择合格的正规中介公司或房屋租赁公司。 合同应尽量使用房地产主管部门公布的住宅租赁合同示范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另外,光有上网本的备案是不够的,“应该建立共同惩戒失信制度,提高黑中介的违法价格。” (记者曹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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