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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买的西装 洗丢了只赔350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06 16:48:04 浏览:

1月18日,市民黄先生找回了自己的衣服。 据这位她说,买了3000元的衣服,送到眉山市的洗衣店后,被店主说没有找到。

虽然失去了恢复了,但是黄先生很不高兴:原价3000元的衣服,丢了只赔350元,店里说是领域规定。 “如果商店故意把衣服藏起来,顾客是不是吃亏了? ”。 随后,黄先生向封面文芳阁投诉平台反映了情况。

律师表示,如果洗衣店损坏或丢失了衣服,如果顾客能说明衣服的价值,可以要求店里按衣服的价值进行赔偿,如果不能说明,则通过规则或协商解决。

遭遇

3000元的衣服洗丢了

洗衣店说只赔350元

1月17日,当听说店主丢了衣服时,黄先生起初还没有反应,但听到赔偿金额时,她有点生气。

年11月4日,黄先生将西装送到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口的洗衣店。 期间有事导致李误,直到今年1月17日才去取。

店主找了一下,告诉老黄,衣服丢了,赔偿价是35元洗衣费的10倍,为350元。

关于这个赔偿金额,黄先生不能接受,说“是取回衣服还是同等赔偿”。 店主让黄先生说明衣服企业的品牌,并提供购买发票。

“西装是我点的报鸟西装,价格3000元,只穿了两次。 是这家洗衣店的会员,以前也在这里洗过,所以洗衣服时没有注明。 ”。 小黄说,买了两三年衣服,收据早就没了。 现在找不到衣服,怎么解释企业品牌? 另外,洗涤时也不说,赔偿洗涤费的10倍。

转换

在网上发布新闻权利后

衣服“被发现了”

信息表达无果后,黄先生在网上发送了新闻维权。 帖子出来后不久,店主就给黄先生打电话,说衣服被找到了。

1月18日,黄先生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店铺取衣服,店主袁先生要求黄先生先删除网上的新闻,据说黄先生的新闻影响了他的生意。

根据邻居的信息,黄先生删除了帖子,付了35元的洗衣费后,结算了那家店的钱,把衣服拿走了。

关于衣服“丢失恢复”,店主袁解释说,老黄的衣服是去年11月送的,应该是按照约定来取三天的。 她等了差不多两个多月才来取,但是放在店里太久了,衣架变形掉在烘干机的角落里。 以前找不到。

应答

丢失不是故意的

赔偿350元根据领域的规定

对此,袁主张,此事非故意,以前找不到衣服,想按规定赔偿,但当初提出的350元赔偿标准,是按照《全国染染服务纠纷处理办法》执行的。

《全国染染服务纠纷处理办法》去年出台,根据其第九条、第十一条,“未作书面约定保值洗涤的,通过普通衣物洗涤和普通衣物赔偿解决,最高不超过2000元。 ”。 “如果丢失或破损而无法穿着时,按照洗衣费的10-20倍进行赔偿。 ”

另外,袁先生的店内,落款时间从每年1月1日开始贴上“顾客须知”。 衣服的保管最长为14天,3个月以上没有丢失等,本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2000元以上的衣服可以进行保价精加工。

袁说,来送衣服时,虽然没有提醒黄先生办理保价服务,但洗完衣服后也没有通知她来取,他说:“店内贴有顾客的注意事项,收据上写得很清楚,要取衣服

律师

如果衣服很贵或者有特别的意义

洗衣店要积极建议“安全服务”

洗衣店表示,黄先生不承认。 她认为按照350元的标准洗衣店丢衣服的代价太小了。

“如果一件衣服价值5000元,万一洗衣店故意丢了,赔偿顾客洗衣费的10倍350元,即使这件衣服定价为一千元,洗衣店也能轻松赚几百元。 ’黄先生说,她以前不知道有安全值,也不知道《全国排污服务纠纷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市民,询问他们是否了解《全国排污服务纠纷处理办法》,其中9人不知道洗衣费的10倍至20倍赔偿。

那么,发生类似的纠纷后,如何维权呢?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律师表示,客户到洗衣店洗衣服,衣服价格昂贵或有特殊意义时,客户应主动告知门店,门店也有义务为客户选择安全值服务。

王新年表示,如果未作出书面保证或相关书面承诺,导致衣服被洗或丢失,客户有权要求根据衣服价值作出赔偿,只要能提供证据说明衣服的价值。 因此,客户必须重视相关证据的保存。 不能说明的,按照规则或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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