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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为脱贫户子女定向提供岗位:连续两年招录200人”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3-29 21:03:02 浏览:

2月19日,湖北日报从湖北省法院获悉,为加强脱贫攻坚成果,湖北省法院、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公室日前联合发文确定,自2021年起,湖北省法院连续两年在确定的职工制书记员使用额范围内,

根据上述5部门联合印制的培养湖北籍脱贫户子女担任法院职工制书记员的实施方案,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中具有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年龄在20岁以下,未婚、健康、政审合格,全部应征 省法院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联合培养和定向招生等相关措施,并配合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公室、指定高等学校及各市州法院、扶贫办公室,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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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依托指定院校单独组织考试,采用定向单独招生录取模式。 按照各市、州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明确培养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办理录取手续,并在指定高校进行3年的定向培养。 期间实施“2+1”培养模式,即在学校学习两年,在基层法院实习一年。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文,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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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培养人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大体上向原户籍所在地(出生地)所属市、州基层法院安排职工制书记员工作,与用人单位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特别优秀的定向培养对象,可以优先安排在高、中级法院从事职工制书记员的工作。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习杂费、住宿费、助学金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和湖北省贫困家庭子女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相关补助政策执行,定向培养对象在法院顶岗实习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实习报酬。 (记者袁超一刘胜通讯员蔡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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